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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身心障礙者職場楷模受理推薦
2010
03/17
20:15
李玉婷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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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7 20:15
李玉婷 台南市 報導

台南縣政府為鼓勵台南縣表現優異的身心障礙勞工,表彰其對國家建設及經濟發展的貢獻,發揚敬業樂群精神及優良傳統美德,自即日起至4月5日止受理本縣各事業單位推薦所屬身心障礙員工參與本縣99年度身心障礙就業創業楷模選拔,獲選者每人頒發獎勵金5,000元及獎座1座。

勞工處余處長保憲表示,身心障礙朋友不管在職場或社會上,皆比一般人員難進入職場,且進入職場後適應力亦較弱,故政府推出許多鼓勵及獎勵津貼,包含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如需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或提供就業輔具,可申請職務再設計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0萬元、67人以上事業單位如進用身心障礙者超過第二人起且僱用滿1年即可申請每人每年5,000元之超額獎勵金、99年度規劃辦理有創意婚禮會場藝品設計實務班等10班次之職業訓練等,無一不是希望藉由事業單位之支持,協助身心障礙者快速於職場中適應就業。勞工處為鼓勵這些在職場或社會上有貢獻的身心障礙模範勞工,自94年起於每年本縣各界慶祝「五、一」勞動節活動中公開表揚,期望藉由他們的工作表現為社會帶來拋磚引玉之示範效果,也讓社會更為貼近他們的世界。

凡於台南縣實際從事各行各業之身心障礙員工,符合表揚要點者,可逕向縣府勞工處索取推薦表或至縣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下載,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國民身份證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創業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其他證明文件等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於標準並獲選者,縣府勞工處將另行通知於本(99)年度五一勞動節活動典禮公開接受表揚。

上傳時間:2010-03-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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