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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縣7項社會福利津貼 3月起提早於當月發放
2010
03/16
20:59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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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20:59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高雄縣低收入戶等7項社會福利津貼,3月起提早於當月底發放,讓弱勢鄉親能提早10天領取到補助款並靈活運用此筆補助款以維持家庭生計,估計約可嘉惠5萬6千多位弱勢鄉親。

另外,甲仙地震造成民宅毀損部分,依法只能發放受災戶安遷救助及房租補助,楊秋興縣長也指示相關單位向中央查明,是否能對房屋修繕及重建提供任何協助。至於報載地震後六龜部分地區自來水變混濁,楊縣長也要求水利處會同公所瞭解後,請自來水公司儘速改善。

社會處表示,高縣領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福利津貼、單親暨中低收入戶兒童少年扶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之鄉親,總計約56,118人,自99年3月起可提早10天將上述補助款,以郵局轉匯發放,例如:原3月補助款發放日期為99年4月10日,提早後的發放日期為99年3月31日。

能達成提早撥款10天的目標,主要是縣府新社政系統去年完成建置,簡化以往各津貼的繁雜人工比對,而透過該系統運作及各單位配合,也簡化撥款前的前置作業時間。其中地方稅務局透過電子傳遞,每星期交換三次財產所得資料,減少民眾親自索取或各公所和國稅局、地方稅務局公文往返時間,大幅縮減審查時間及審核正確性。民政處協助每月戶籍資料比對,減少溢撥;財政主計則配合簡化撥款行政程序。

上傳時間:2010-03-1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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