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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99年度清明防火工作協調會
2010
03/12
21:15
李明政
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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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21:15
李明政 澎湖縣 報導

 

澎湖縣99年度清明防火工作協調會

澎湖縣每年三、四月份清明節掃墓祭祖期間,民眾常因焚燒紙錢不慎而引起燒草火災。有鑑於此,為有效防範清明節期間燒草火災的發生,澎湖縣消防局於本(99)年3月10日召開「澎湖縣99年清明節防火工作協調會」,會中並邀集本縣社會局、教育局、農漁局、警察局、環保局、各鄉市公所、自來水公司澎湖營運所、中油公司湖西供油中心、澎湖防衛指揮部、澎湖監獄、馬公民航站消防班、陸軍工兵連、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空軍消防班等各代表與會,共同研商防火對策。

此次會議決議清明節防火宣導工作實施期間,自3月22日起至4月11日止,另為因應假日返鄉掃墓人潮,另於清明節前2週及清明節當週假日(亦即3月27、28日及4月3、4、5、10、11日等7天)列為加強防火宣導重點防範日。另外為有效減少清明節期間火災發生,協調會中特別要求各相關單位,各依權責、分工合作,務求達到「清明防火、家家平安」的目標。在火災搶救部分,則將縣內配有消防車輛之相關單位建立連繫通報表,以利期間發生火災時,能有效協助本縣各項救災事宜。

消防局表示,清明節是民眾返鄉祭祖的日子,消防局為此將結合村里幹部、義消、婦女防火宣導隊、鳳凰志工隊及熱心民眾於清明節重點防範日,分組於各主要墓地入口處實施宣導並提供水源供民眾使用,亦請民眾於掃墓祭祖時多加留意,務必將燃燒後之紙錢餘燼撲滅後再行離去。

上傳時間:2010-03-1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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