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98年度推動執行機關加強辦理資源回收績效考核會議
98年度推動執行機關加強辦理資源回收績效考核,於昨(8)日上午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前參事柯委員志弘擔任領隊,率領台北縣等8個縣環保局業務主管等一行共12人,蒞臨本縣考核。
環保局戴局長文堅代表傅縣長主持,並偕相關業務主管及13鄉鎮市公所清潔隊長受考,會中特地安排環保小姐弟吉安鄉化仁國小張凱傑、張瑋宸表演數來寶,逗趣生動的演出,贏得全場熱烈喝采,也讓考核委員對本縣推動環保教育的成果留下深刻印象。
上午書面考核與簡報,除由業務單位進行多媒體簡報外,本縣持修積善協會總幹事施議員慧萍、壽豐溪口國小干主任仁賢、新城北埔國小謝美慧老師、安德啟智中心張金妹修女、民生里社區發展協會李秘書明儒、全家便利商店吳科長淑華、廢棄物回收同業公會張理事長武雄及資源回收個體業者代表李家慶先生等單位及人員與會分享環保工作推動心得,亦提供各項資源回收再利用作品參展,呈現出本縣資源回收體系之多樣性與環保教育向下扎根之具體成效。
為展現本縣資源回收的活力,考核當日下午由環保局戴局長文堅親自陪同考核委員至花蓮市志工協會、秀林鄉秀林社區發展協會及瑞穗鄉資源回收分類場,實地參訪本縣志工團體、原住民社區及第一線清潔隊,分享平日落實生活環保之點滴,下午6時圓滿完成此次考核行程,包括環保署及各縣市業務主管們對本縣資源回收工作績效留下深刻之印象。
環保局戴局長文堅表示,本縣自87年起配合環保署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政策,95年接續執行垃圾強制分類、垃圾不落地等工作,在縣民鄉親共同努力下,資源回收績效指標之回收率已達37.13%,除高於全國平均值34.68%外,在全國25個縣市中僅落後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基隆等直轄市省轄市,為所有縣級單位第1名,垃圾減量績效指標之每人每天垃圾清運量更降低至0.45公斤以下,在全國25個縣市執行績效為第4名,顯示民眾在資源回收與源頭減量已逐漸落實在生活中。
展望未來,本縣將持續以行動保護環境追求永續發展,積極推動減碳抗暖工作,追求資源回收率40%、垃圾回收率50%之具體目標,並結合「健康城市」政策,訂定99年度為「健康環境年」,提出「減碳樂活好家園健康環境在花蓮」,以「愛鄉土顧子孫」的堅定信念,本於「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的共識原則,在穩健中持續創新發展,營造「快樂希望新花蓮」的施政願景,讓花蓮成為屬於所有國人的「清淨家園」、「環保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