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遊艇業者進駐興達港漁業署承諾一個月內訂定租用辦法
為發展興達港遊艇專區,提昇遊艇產業競爭力,高雄縣長楊秋興今(8)日上午拜會漁業署長沙志一,希望漁業署協助解決土地問題,供遊艇製造業者進駐興達港。沙志一允諾,將於一個月內擬定港口出租相關辦法,日後公開招標,讓遊艇業者投標進駐。
高縣積極發展興達港遊艇專區,預計使用興達港區臨港(海)機九、工十一、工十三及工十四土地,目前已有大型遊艇製造業者願意進駐,但該區土地為漁業署管轄,涉及國有公用土地法規限制。
為此,縣長楊秋興昨日上午在農業處長張清泉、各區漁會人員與遊艇廠商代表陪同下,至漁業署拜會署長沙志一,希望漁業署協助解決港區土地問題,以最快速度引進遊艇製造業者進駐興達港。
楊縣長表示,台灣遊艇相關法令不甚完備,面對中國遊艇產業急起直追,許多遊艇製造廠商已轉移到中國設廠,如今提昇台灣遊艇觀光產業競爭力刻不容緩,船舶法遊艇專章今年可望通過立法,縣府盼漁業署能盡快協助,將目前有意進駐的業者留下來發展,帶動後續廠商加入。
漁業署長沙志一指出,漁業署樂見空閒土地活化使用,大型遊艇製造因陸上難以托運,往往還需包含下水碼頭,但臨碼頭的場地空間有限,有獨佔的問題,目前興達港遊艇專區碼頭尚缺乏租用規則、面積大小、使用期限等規範。漁業署將參照高雄港使用規則,於一個月內擬定興達港租用辦法,日後公開招標,讓有意願的遊艇廠商投標進駐。
另外,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即將進駐興達港,為利2700噸的海洋研究船停泊,縣府將配合辦理河道疏濬,初估工程經費需9600萬元,漁業署也將協調縣府、海科中心等單位共同分攤經費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