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衛生局提醒餐飲業者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做好自主管理
有關近日網路流傳吳師傅滷味台南站前店被消費者食用時發現滷老鼠屍事件,台南市衛生局接獲消息後立即派員前往衛生稽查,現場並未發現有老鼠出沒之痕跡,但已要求業者立即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加強環境衛生整頓,並開出限期改善通知單,業者表示立即依規定連夜加強清潔衛生工作。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食品業者製造、加工、調配、運送、貯存、販賣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制度,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今台南市衛生局再度派員複查,業者已針對缺失改善,衛生局再次提醒本市各餐飲業者,對其製備流程規劃應避免交叉汙染,製備之菜餚應有防塵、防蟲等貯放食品及餐具衛生之措施,並做好自主衛生安全管理,確保消費者吃的健康與安全。同時也呼籲消費者,在選購用餐環境時多觀察現場製作販售場所之環境衛生,盛裝容器是否衛生安全?又從業人員是否穿戴整潔工作衣帽或有佩戴飾物等不良行為。
如有相關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直撥免費檢舉電話:0800625748台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檢驗科洽詢,將有專人為民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