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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至雲林縣巡察並受理民眾陳情
2010
02/27
18:10
方宜玲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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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 18:10
方宜玲 雲林縣 報導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7組錢林慧君委員及沈美真委員,訂於99年3月4、5日至雲林縣巡察,並於3月4日上午1020至1150在雲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4樓簡報室受理民眾陳情。

民眾如有陳情案件需向監察委員陳情者,請先向雲林縣政府計畫處登記序號,表單可至下載表格格式。

雲林縣政府計畫處連絡電話:05-5322671,傳真:05-5340017。

上傳時間:2010-02-27 18:1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方宜玲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