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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五福路自強路聯宏大樓外牆磁磚剝落工務局積極督促修繕維護
2010
02/26
23:03
何才雄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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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6 23:03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表示,坐落高雄市前金區五福路與自強路口商業菁華區之五福聯宏商業大樓,於99年2月19日下午5點30分發生大樓外牆磁磚剝落之情形,工務局建管處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了解並於現場設置封鎖線提醒路人,以維護公共安全。

工務局建管處於99年2月22日上午再次前往現場,發現靠近大立百貨側之大樓外牆磁磚多處有剝離的現象,隨時有掉落可能,業以影響公共安全。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工務局建管處將依建築法規定通知建築物所有權人針對外牆磁磚剝落物應立即進行修繕維護,以避免剝落物砸傷過往人車,如有未善盡建築物構造之維護,依建築法可處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如有砸損過往人車,除涉及民事金錢賠償外,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的情形十分嚴重。

該大樓自民國69年興建啟用迄今,曾帶動該地區商業活動蓬勃發展,惟隨著建築物使用生命週期及長久來大樓管理不當疏於維護,曾於民國94年發生外牆磁磚及水泥粉刷層大量剝落,在工務局建管處主動居間協調下,於96年11月完成五福路及自強路兩側外牆修護工程。如今該大樓靠近大立百貨側之外牆再次發生磁磚剝落情事,工務局建管處除積極督促建築物所有權人立即修繕維護,並呼籲市民不要靠近該區域,以維護公共安全。

針對高雄市老舊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工務局建管處再次呼籲,依建築法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屬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之責任,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隨時檢視外牆維護情形,發現有欲剝落物即應進行修繕維護,以避免剝落物砸傷過往人車,如有未善盡建築物構造之維護,依建築法最重可處罰新臺幣30萬元,如有砸損過往人車,除涉及民事金錢賠償外,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不可不慎。

上傳時間:2010-02-26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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