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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容器隨意丟棄影響環境大,市民可送至清潔隊或藥粧店
2010
02/19
17:27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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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9 17:27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台灣目前針對農藥、藥物及藥品容器的處理,大多採用藥品「丟棄」的方式,包括丟到一般家庭垃圾袋中、或倒到馬桶沖掉等,若不慎處理,可能會造成水質及土壤的污染。為達到環境資源回收再利用,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自即日起提供回收服務,凡包裝註明「成藥」「農藥」或「指示用藥」藥品容器,可交由清潔隊,或送給販賣業者、廢容器回收業者。

市面上大多數藥物,都是針對疾病設計的化合物,現有淨水及污水處理系統無法分解這些藥品,因而污染了我們所居住的水源與土壤。抗生素、避孕藥、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降膽固醇藥、鎮靜劑等,若隨意丟棄,可能殘留在淨化後的水中,長期飲用含微量藥物的水,會危害人體健康並嚴重影響生態。

環保局表示,藥品容器回收前,需先將剩餘藥物倒入垃圾袋,再將空瓶(罐)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或是轉交附近廢容器回收業者、販賣業者,例如超級巿場、量販店、連鎖藥粧店、連鎖便利商店等處,均規定需設置回收點;至於「農藥容器」,則可送交農會農藥回收站或專業處理機構協助回收。

環保局局長李穆生表示,有鑑於裝填藥品容器常有殘留藥物,如遭任意丟棄或隨垃圾進入焚化爐,仍有污染環境之虞,應加強回收處理管道。民眾家中如有過期、剩藥仍應先依循藥品主管單位規定將藥品回收處理,再將藥品空瓶交由清潔隊或回收業者回收。

上傳時間:2010-02-19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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