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9天的農曆春節假期將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該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於春節期間暫停服務,也不提供繳交酒駕罰鍰事宜,籲請民眾春節長假期間,勿飲酒駕車,另對於紅單在春節期間到期的民眾,到期日可直接展延至2月22日恢復上班日繳納,不用擔心逾期罰款。
交通局表示,今年春節從2月13日至21日,期間將不提供繳交酒駕違規罰鍰及領回代保管車輛服務,如果駕駛人酒後駕車者需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得結清罰鍰檢附收據方能領回車輛。
因此,交通局再次提醒民眾,適逢歲末年終,各公司行號、政府機關皆在舉辦尾牙聚餐的時節,加上年關已近,全家團圓歡樂圍爐過新年,不要因一時之享樂及疏忽而酒後開車,如不幸為警方攔查,恐怕得等到2月22日,才能結清罰鍰領車,屆時不但因無交通工具造成春節旅遊不便,還必須多繳保管費。
另外,若有交通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在春節假期者,將可自動展延至春節後,2月22日恢復上班日繳納即可,民眾不用擔心逾期會被罰較高之罰鍰,可放寬心享受農曆春節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