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台南縣空氣品質,臺南縣環保局自97年8月配合環保署辦理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計畫,由於民眾申請踴躍,環保署於99年度再度核撥6,000個補助名額,每輛補助新臺幣1,500元,除此之外更新增「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汰舊換新購買電動機車補助」200個補助名額,每輛補助新台幣3,000元,有意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機會。
臺南縣環境保護局表示,目前設籍在台南縣的老舊二行程機車就約有21萬輛,佔機動車輛總數27%,台南縣98年開放5,500個汰舊補助名額,共受理5,635件申請,總計完成5,420件審核撥款,其中淘汰車齡以12~17年共4,141件最多,佔76%。
為了改善台南縣的空氣品質,環保局推動辦理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計畫,所以只要是機車的車籍設於臺南縣、該車的出廠日期在民國90年12月31日(含)前及完成車籍報廢,並由環保署認可之機動車輛回收商回收車體,且回收或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有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紀錄者,即日起就可以向環保局申請每輛1,500元的補助金額,今年預計補助6,000個名額;另自98年10月26日起完成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報廢及回收手續,並新購電動機車者,且該二行程機車及電動機車之車籍登記於臺南縣,將可獲得每輛3,000元的補助(已含汰舊補助1,500元),請民眾趕快提出申請,以免額滿。
江世民局長再次提醒您,若您的愛車尚未完成年度定檢,請將您的愛車確實保養後盡速前往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站完成排氣檢驗,以免受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使用中之機車應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逾期未完成檢驗,依規定將處機車所有人新臺幣2,000元罰鍰,因此只要您的機車完成排氣定期檢驗或完成回收淘汰,除可避免受罰外並可共同維護臺南縣的環境空氣品質。
欲申請補助者請逕洽臺南縣環境保護局空氣及噪音管理科或台南縣縣機車排氣定檢站及環保署認可之機動車輛回收商索取相關申請表格,若仍需洽詢相關詳細補助申辦事宜,可直接就近至定檢站洽詢或於上班期間電洽臺南縣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