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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環境臭味、讓生活品質更好
2010
02/12
21:29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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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2 21:29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高雄縣環保局呼籲各營業商家,若係從事易產生異味行業(如餐飲業、洗衣店、加油站等),可嘗試以簡易控制方式儘量減少臭味物質進入大氣環境,或以加高煙囪、增加遮蔽等方式,減少受干擾民眾的不愉快程度,可避免遭民眾檢舉臭味徒增困擾。

根據環保局近年來受理公害陳情案件統計資料顯示,陳情對象分類中一般居民及商業佔了約四成,其中一般居民陳情原因大都為露天燃燒、燒金紙、堆放廢棄物、生活污水及垃圾,而商業遭陳情者則多為乾洗店、加油站、飯店、餐廳、夜市、小吃等。

乾洗店、加油站等逸出的乾洗油(主要是四氯乙烯)或汽柴油是主要臭味源,瓦斯分裝及鋼瓶檢驗場逸出的著臭劑(主要是甲硫醇),也是商業臭味源。另外,餐館油煙與金屬加工廠焊製的煙霧中含有脂肪酸、乙醛、不飽和烯烴等,也常引發臭味問題。

臭味控制的基本方法是:儘量減少臭味物質進入大氣環境。一般應由臭味源控制著手,如確實無法避免臭味產生,則可把臭氣抽離,經控制設備除臭後再排放。但是當排氣仍然引起民眾抱怨時,則可輔以擴散或遮飾等方法,前者即加高煙囪,使臭味在到達受體前充分稀釋,後者是用植物精油等混入含臭排氣,或將臭味源之產生位置密閉隔離,都可以減少受干擾民眾的不愉快程度。

凡經民眾檢舉空氣污染行為並經查證屬實者,可處新台幣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嚴重者將依法送交有關單位處以刑法。因此請各商家盡量做好防制工作,不但可避免受罰,還可維護高雄縣良好之空氣品質。

上傳時間:2010-02-1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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