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98年12月抽驗苗栗縣銅鑼鄉新雞隆、公館鄉福基、頭份鎮石觀音、銅鑼鄉竹森村(村長徐廷雲湧泉處、村民邱乾智處、3個大水塔處)等6處民眾山泉水取水處的水源水質。
環保局12日表示,苗縣六處民眾山泉水水質檢驗,檢測項目包括、大腸桿菌群、色度、氯鹽、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硫酸鹽、氨氮、化學需氧量等8項,檢驗結果:1.銅鑼鄉新雞隆取水處的大腸桿菌群項目350CFU/100ml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標準為50CFU/100ml)2.公館鄉福基取水處的大腸桿菌群項目54CFU/100ml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標準為50CFU/100ml)另其他7項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3.頭份鎮石觀音、銅鑼鄉竹森村(村長徐廷雲湧泉處、村民邱乾智處、大水塔處)8項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若是民眾自行引用山泉水、井水、簡易自來水用戶等,請加強煮沸之後再飲用,以確保飲用水安全及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