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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詐騙集團食髓知味 同一老婦連詐3天 員警及時阻止救回230萬元
2010
02/11
18:52
黃錦輝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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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1 18:52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警員丁宋豪、梁植森於99年2月10日11時許,接獲通報土地銀行頭份分行內有婦人疑似被詐騙案,請求警方協助,立即前往該銀行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63歲的黎姓婦人站在銀行櫃檯前,馬上上前關心,黎婦除向警方表示提款新台幣230萬元係要買土地,員警研判應為詐騙集團所為,於是向黎婦勸說,但黎婦非但不理會,堅持要提款外,並當面斥責警方及行員多事,經過30多分鐘均勸說無效,員警持續與黎婦溝通外,除私下請銀行延緩提款時間外,並緊急連繫其媳婦到銀行協助處理,其媳婦到場後,黎婦仍不死心堅持要領現金,於是丁員靈機一動,告知黎婦,派出所內有免費提供保管款鉅款的保管箱,為保險起見,若堅持要提領現金,將會先行將現金放置派出所內保管,待查證無誤後才會交還黎婦,黎婦聽完後才同意放棄領款,隨同員警至派出所查證,黎婦到派出所後,仍不信被騙,故所內警員黃吉田、楊宗憲、葉為良等人又輪番向黎婦勸說,並拿出最新反詐騙文宣向其宣導,黎婦始恍然大悟,大罵詐騙集團沒良心,並連連向警方致謝。

經查黎姓婦人於99年2月8日上午接到自稱是法院檢察官電話,告知因身分証被?用,要求將銀行存款提現交由法院託管,否則必須面臨刑期,渠聽到後,信以為真,非常害怕,隨即前往土地銀行提領新台幣80萬元後,在住家附近伯公廟交付給一位帶著證件牌瘦矮的年輕男子,不料第2天又接到電話說錢不夠,於是又前往郵局提領新台幣86萬元給同一位男子。黎婦因怕坐牢而不敢告訴家人,原本想自己已經給錢就沒事了,沒想到今(10)日上午又接到電話,說還需要新台幣230萬元,原本有點起疑,但是因對方告知最後1次機會,不然渠要坐7年的牢,於是不疑有他,於10時40分再次前往土地銀行領錢,因欲提領現金新台幣230萬元鉅款而引起行員注意而報警處理,經頭份警方及親友苦口婆心的勸說下,始打消領款念頭。黎婦及其媳婦均非常感謝警方熱心服務,讓其保住230萬元積蓄。

頭份分局長蕭漢中表示,本案詐騙集團係利用地檢署辦案查獲冒用人頭戶案件,虛設安全帳戶,要求被害人領錢出來交付,有別於傳統詐騙手法,必須透過金融機構匯款才行,民眾很容易信以為真,希望民眾提高警覺,遇到類似詐騙手法,應秉持「冷靜,求證、報警」原則,就可不受詐騙所害。

上傳時間:2010-02-1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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