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10日指出,國際文化觀光局為提升苗栗縣藝文水準,並鼓勵藝術工作者踴躍創作,希望藝術創作者盡情發揮創意,今年苗栗美展不訂定主題。
苗栗美展將於99年4月23日、24日、25日受理初審收件,國際文化觀光局特別提醒有意參加民眾,送件前請詳閱「苗栗縣99年度苗栗美展」簡章。
苗栗縣99年苗栗美展參加對象資格為:1、設籍苗栗縣一年以上之美術創作者。2、苗栗縣各藝文社團入會一年以上之會員。3、在苗栗縣就學或服務一年以上目前任職於苗栗之外縣市籍美術創作者。
「苗栗縣99年度苗栗美展」徵件類別共計6大類,分水墨(包括膠彩)、書法(包括篆刻)、油畫、水彩(包括粉彩等)、攝影、自由媒材(包括雕塑、版畫、陶藝、木雕及多媒材等)。
徵選作品代筆代工者嚴禁參賽,以創作者近二年內創作為原則,且未在國際文化觀光局展出,並未曾參加任何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展覽過之作品,徵選作品每人限一件。簡章及送件登記表請至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下載(http://www.mlc.gov.tw),或親自至本局展演藝術科索取均可。
今年美展略做修正,為提升苗栗縣藝術創作水準及高度尊榮感之目標價值,苗栗美展更改為第一名1位、第二名1位、第三名1位、優選5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及獎金(第一名伍萬元、第二名參萬伍仟元、第三名貳萬元、優選伍仟元)。今年參賽辦法分初審、複審機制,初審以照片為準,參選者需以專業水準拍攝照片,務請清晰。往年「佳作」部分修正為「入選」,自由媒材類增列陶藝、木雕項目;明年徵選作品增列陶藝類、木雕類。各類得獎者第一、二、三名需配合99年至100年北台八縣市巡迴展活動。(各類選2件切合北台八縣市巡迴展主題-花、自然、綠生活者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