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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107條「兒童保險條款」修正 胡市長:可能太超過了
2010
02/08
18:26
黃富釧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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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8 18:26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保險法第107條「兒童保險條款」修正案於本月3日生效後,所有保險公司都暫停承辦15歲以下孩童的旅遊平安險與意外險,造成許多社福團體無法舉辦弱勢兒童的戶外活動,甚至學校也必須取消畢業旅行,讓孩子們大感難過。台中市長胡志強今早針對此事即要求教育處與社會處應向中央反映,不要讓美意造成太多的限制。

台中市長胡志強今(8)日在市府召開的主管會報上指出,保險法修正後使得國中、小學校的畢業旅行被迫取消,甚至許多社福團體也無法再安心舉辦弱勢孩童的戶外活動,讓不少孩子大失所望,法令是不是修得太超過?會不會造成太多的限制?他希望相關單位好好研究一下,儘速向中央反映。

他說,原來修法的美意是基於保護兒童,是擔心父母為詐領保險金而做出傷害孩子的事,但是他不知道學童的團體保險或是旅遊保險是不是也有這麼嚴重的影響?會不會一樁美意卻造成太多的限制?

胡市長指出,像之前台中市曾邀請屏東、台東的孩子到台中市來參觀長毛象特展,保險法修正後,這樣的活動都不能辦了,對於期待活動的孩子們來說,這真的會讓他們非常失望,所以他希望相關單位儘速向中央反映,看看能夠做怎樣的彌補,不要讓美意帶來不必要的限制。

上傳時間:2010-02-08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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