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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要當心 勿買不明藥品 花錢又傷身
2010
02/06
18:57
吳達人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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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18:57
吳達人 雲林縣 報導

 

用藥要當心勿買不明藥品花錢又傷身

雲林縣衛生局、雲林縣調查站及警察局在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2月3日前往北港鎮牛墟市集查緝,查獲幾起無藥商資格的業者在販售藥品或不明產品,其中以高雄市民史○○非法販售130餘種藥品,其中多種藥品涉及偽、禁藥,如:「犀力士」(Cialis)、「威而剛」(Viagra)及大陸、台灣各地走私、仿冒知名成藥及壯陽催情等藥物,多達6000瓶(盒),雲林縣調查站除扣押全部偽、禁藥外,並將史○○移送地檢署聲押擴大偵辦追查偽、禁藥貨源及銷售管道,且於2月4日召開記者會,提醒民眾勿隨意購買不明的藥品或食品。

雲林縣衛生局除將史○○依無照藥商處分最高罰鍰外,亦抽驗多種標示為中藥成份之壯陽催情藥物,送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儘速檢驗是否?加西藥成分,且將史○○依違反藥事法移送法辦。

史○○供稱,因見民眾購服知名成藥及壯陽催情藥物之人口眾多,銷售該等藥物獲利可觀,乃將偽、禁藥藏置於休旅車中,藉流動攤販在傳統市集銷貨之便,趁機大量販售該等藥物以牟取暴利,雲林縣衛生局與調查站、警察局查緝當時,亦有許多民眾欲前往購買服用,經勸導後才離去。

雲林縣衛生局呼籲民眾,若身體不舒服,應到醫療院所看診,由醫師做正確診斷後開立處方,民眾可持處方籤到社區健保藥局調劑藥品,並接受藥師的用藥指導,此外購買成藥時,要到藥局或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藥房購買,千萬不可隨意購買在市集(夜市、菜市場)或國術館等場所販售的不明藥品,亦不要隨意聽信誇大不實的藥品、食品廣告及輕易接受不肖業者遊走醫院或租用民宅來兜售藥品或食品,因其來源不明,民眾若任意購買服用,不但無法治病強身,反對個人健康造成重大的危害,而且大筆的花費,也嚴重影響到家庭的經濟問題。

衛生局也特別提醒民眾,凡是經衛生署核准製造、輸入的藥品,會依規定以「中文字樣」在標籤、說明書或外盒包裝上刊載以下事項:「廠商名稱及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藥品分級類別、製造日期或批號、主要成分含量、用量、用法、適應症或效能、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項、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另外民眾更可藉由「藥品許可證字號」來辨認藥品種類及是否合法藥品,如:衛生署核准製造的藥品許可證字號,會標示「衛署成製字第○○○○○○號或衛署藥製字第○○○○○○號」,而核准由國外輸入的藥品許可證字號則會標示「衛署成輸字第○○○○○○號或衛署藥輸字第○○○○○○號」等許可證字號,民眾可依以上之辨識方法,檢查所要購買的藥品是否合乎規定,此外衛生署已將藥物許可證資料建置於網站上供民眾查詢,想確認使用的產品是否為合法藥物時,可至衛生署網站藥品許可證查詢系統(http://203.65.100.151/DO8180.asp)查詢所使用之藥品許可證相關資料。

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衛生單位從未核准網路販賣藥物(包括醫療器材,違者依藥事法處辦),所以對於游牧的不肖業者或誇張不實及宣稱神奇療效的廣告產品要提高警覺,更要堅持「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的五不原則,也就是「不聽廣播推薦、不信神奇療效、不買地攤夜市、不吃別人送的、不推薦給別人」的五不原則,切勿因盲目購買食用,而延誤就醫,造成無可挽回的遺憾。

上傳時間:2010-02-06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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