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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消保官查核大客車交通安全設施
2010
02/05
22:33
向文娟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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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 22:33
向文娟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府消保官查核大客車交通安全設施

為因應春節期間民眾乘車安全,高雄市政府於今(5)日指派市府消保官會同行政院消保會、交通部公路總局、市府監理處及交通警察大隊等人員查核建國路國道客運車輛之相關安全設施有無符合法令規定。

市府消保官表示,本次係全國同步聯合稽查,高雄市查核對象包含國光客運、統聯客運、阿羅哈、和欣客運及墾丁聯營客運等,查核重點主要針對行駛國道之客運車輛有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使用再生胎及大客車上有無設置3個車窗擊破器、2具滅火器、行車紀錄器與安全門能否順利開啟、有無標示出廠年份等,並對駕駛人實施酒測;本次共查核61輛大客車,僅查獲1輛大客車上之車窗擊破器不足,其餘並未發現業者或駕駛人有違規之情形。高雄市政府表示,為了讓民眾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於春節期間仍將持續加強查核,若民眾發現客運車輛有涉及違規之情形,亦可向市府交通局監理處或聯合服務中心提出檢舉,免付費電話:1999。

上傳時間:2010-02-0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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