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罰單寄至戶籍地惹民怨 胡市長指示交通處瞭解、協助解決民怨
2010
02/01
15:00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90) | | | |
2010-02-01 15:00
黃富釧 台中市 報導

媒體報導,政府寄送交通違規罰單一定要寄至戶籍地址,造成許多民怨,台北市政府擬發文交通部盼放寬規定,將通訊地址也列為居住地。台中市長胡志強今(1)日指示交通處瞭解此案,並表示,若能協助解決民怨,台中市也應該支持並響應此案。

胡市長上午在主管會報中指出,媒體報導,政府寄送交通違規紅單一定要寄至戶籍地址,導致很多狀況,例如:違規紅單寄至戶籍地址,但老媽媽看不懂,或者當事人出國等,民眾一時疏忽導致罰單由30元滾到300元等類似情形。台北市政府已預計本周將發文給交通部,希望放寬通訊地址也能當作住居處。

胡市長當場請交通處瞭解此狀況,並表示,在協助解決民怨及幫助民眾解決問題的原則下,台中市應該參與此活動。

他表示,如果是一個便民團隊,看到報導應該會馬上想到可響應北市府作法,他同時呼籲地方政府若真得覺得這是個問題,可以勇敢積極地響應。

上傳時間:2010-02-01 15:0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富釧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