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近,年節食品紛紛上市,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全面加強執行市售食品稽查及抽驗工作,抽驗品項:肉製食品(香腸、臘肉、豬肉條、豬肉乾、牛腱片、牛肉乾),水產製品(貢丸、魷魚絲、珍珍原味片、香魚片、扁魚穌、碳烤鮪魚),加工豆乾製品、米製加工品(板條、蒟蒻、韓國年糕片、蘿蔔糕、香Q紫菜糕),紅油腰片、沙拉、榨菜、乾料類製品(泰國低糖芭樂乾、陳皮梅、小魚干花生、蒟蒻蘑菇鐵板麵)、蜜餞類製品(油切仙渣)、堅果類製品花生糖、(瓜子類)共計60件,檢驗防腐劑、人工甘味劑、規定外煤焦色素、保色劑(亞硝酸鹽)等項目、檢驗結果3件不合格,不合格產品計有魷魚絲含糖精(廠商:政豐農業企業公司,地址:台中縣大肚鄉中蔗路13之1號)、油切仙渣含人工甘味劑(廠商:大弘農產公司,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中和街64號)、千層乾豆乾含防腐劑己二烯酸(廠商:德昌食品公司,地址:台中縣大里市仁化路756號),業已皆移所轄衛生局處辦。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近期稽查輔導重點除嚴格要求食品製造、販賣場所必須符合食品良好規範之規定外,包裝食品之營養標示、份量、熱量標示亦為輔導及取締要項,如發現有不符規定,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另食品標示自99年1月1日起實施,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業者之陳列販售場所,除現場烹調即食熟食外,所有食品類別(品項)都應以卡片、插牌、懸掛等方式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衛生局呼籲業者,不可做不實的標示欺騙消費者,以免違法受罰。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籲請消費者選購年節應景食品應注意事項:
1.購買包裝完整之GMP優良食品廠商之產品,不買來源不明之食品。
2.購買標示完整(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或數量、食物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期限),不購買標示不全之食品。
3.購買冷藏、冷凍食品以有CAS優良食品標誌之產品,且包裝完整不破損,勿購買解凍現象或表面有結霜之冷凍食品,應縮短購買至返家時間,並依照保存條件(冷藏溫度攝氏0-7℃,冷凍溫度攝氏-18℃以下)適當儲存,不要一次購買太多,以確保新鮮度。
4.年節食品勿一次購買太多,購買南北乾貨時,建議不要選購顏色太白、太漂亮的食品,儘量選擇接近食物原色的食品,對於有異味或呈現過度鮮艷之食品應慎重,以防可能有食品添加物過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