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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豬」逛大街 警熱心護送安全返主人懷抱
2010
01/29
15:57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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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9 15:57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頭份警分局頭份派出所巡佐林煥然、警員羅一龍於99年1月27日15時30分執行巡邏勤務,在頭份鎮忠孝二路鎮立游泳池前赫然發現有1隻豬在馬路上閒逛,路過人車紛紛閃避,險象環生,嚴重影響過路人車安全,除立即下車將其趕到路旁外,並馬上查訪附近民眾後,查出該豬係住在附近的陳姓民眾所飼養,隨後將豬安全護送回到陳姓飼主家中。

經查陳姓民眾所飼養的麝香豬,99年1月27日15時許趁主人不注意之際,跑到街上閒逛,被路過的巡邏員警發現,安全將其送回主人身邊。處理員警事後表示:此次任務跟平日護送迷失老人或幼童回家過程很不同,感覺非常有趣。陳姓民眾對於警方熱心護送其愛豬返家感激不已。

頭份警分局分局長蕭漢中藉此呼籲民眾,飼養寵物應愛護牠,隨時注意其行蹤,勿讓寵物隨便跑到馬路上,影響過路人車安全及寵物生命。

上傳時間:2010-01-2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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