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屆,應景商品已於市面上普遍販售。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確保自身安全,苗栗縣政府呼籲商家應依規定正確標示,以免誤觸法規遭受處分;同時並呼籲民眾於購買春節應景商品〈如:服飾、織品、祭祀用品、玩具商品、煙火……等〉前應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商品標示,以免造成身體的傷害。
工商發展處22日表示,縣府將不定期到各賣場、零售商店查察春節應景商品是否未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標示,以確保本縣消費者健康與安全;同時並呼籲消費者如發現市面上所販售之春節應景商品有違反商品標示法之規定時,可來電縣府037-559886,聯絡承辦人傅小姐,縣府會派專人前往販售商店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