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修正放寬「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工業區允設行業,醫療保健服務業、物流、倉儲及科技相關新興產業,均可設置於工業區。
都發局表示高雄市以工業起家,相關物流、倉儲業仍是高雄市主要產業之一,過去只能在特定倉儲轉運專用區設置,此次修法放寬可於甲、乙種工業區申設,面積由原來316公頃大幅增加至1183公頃。同時也考慮工業區未來發展,並非只是煙囪工廠,也可納入新興型態的產業,如軟體研發、太陽能認證,以及生技醫藥等技術開發辦公室。相關醫療保健服務業等亦可放寬進駐工業區,以就近提供醫療服務。
此外,本次修法也順應商業發展需求,將金融、保險及一定面積以下之商場、飲食店等由原僅能設置於住宅區一樓放寬至一、二樓均可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