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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計程車竊剪電纜線為購買毒品當場被逮
2010
01/19
20:24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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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9 20:24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落網之嫌犯

 

作案工具及贓物

 

搭計程車竊剪電纜線為購買毒品當場被逮

犯有多項毒品、竊盜前科,且復因毒品案遭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怖通緝之毒品犯劉○偉(男、34歲、雲林縣北港人),因染有施用毒品之惡習,且亦無正常工作及固定收入,致無金錢購取毒品解癮,然於99年1月13日22時40分許,自雲林縣北港鎮搭計程車前往嘉義縣新港鄉大潭村,付完車資後,即下車徒步往164線大潭段產業道路之水溝涵洞躲藏,伺機以自備之三節釣魚竿接合破壞剪,竊剪臺灣電力公司所架設之路燈電纜線,計三捆150餘公尺,價值新台幣五千餘元,案於99年1月14日凌晨2時許為警巡邏當場查獲,全案正由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繼續擴大偵辦中。

民雄分局轄區內,於近期發生有多起臺灣電力公司所架設專供民生用電及路燈之電纜線遭竊剪,嚴重影響民眾民生用電及農、漁、牧之灌溉飼養,該分局分局長,己指示各單位,加強偏僻產業路段之深夜巡邏,確實檢肅及遏止,有效保護人民之財產安全,同時呼籲各類欲犯罪之對象勿以身試法,因警方絕對有決心及信心,將竊賊繩之以法。

上傳時間:2010-01-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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