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萁昨天晚上依例宴請花蓮縣議會議員,除了府會聯誼,並向議員們懇託支持蘇花高公投,讓蘇花高議題能於今年六月間,與村里長選舉時一起舉辦花蓮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完成花蓮縣有史以來第一次行使憲法輔予人民的自治公投權。
傅縣長向全體縣議員懇託,支持蘇花高公投,讓公投在花蓮縣地方自治史上,留下輝煌的建設史頁,給後代子子孫孫。
傅?萁縣長強調,蘇花高公投是花蓮人發聲的機會,把花蓮人的聲音,把花蓮人的決定,花蓮人要蘇花高,大聲吶喊怒吼給中央聽聽,因為中央欠了花蓮人六十年,我們不該繼續淪為三等公民。
傅?萁縣長說,兌現競選承諾是每個候選人的責任也是義務,公投蘇花高是他競選花蓮縣長時的主要政見,花蓮鄉親以八萬五千多張選票,支持這項政見,而花蓮人要蘇花高的聲音需要公投背書,將人民的意見請求轉化成為較為具體,並具公信力的數據。但公投需要法源依據,那就是議會必須先通過「花蓮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因此,他非常誠懇地拜託議員們支持,讓人民有發聲的機會,讓中央確實了解花蓮人的需要。
傅縣長表示,美國大選,對大部分的台灣人來說,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史上第一位美國黑人總統的誕生,但是對於美國各州來說,地方公投的重要性並不比共和與民主之爭來的少,尤其在加州,引發地方公共議題的激烈辯戰。
傅?萁縣長表示,公民投票在民主機制與地方自治上,是相當重要的直接民主制度,台灣在九十二年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之後,已在歷屆大選中舉辦過六次全國性的公民投票。
傅縣長說,公投法七年前立法院通過後,第二年宜蘭縣就通過「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是全國第一個完成公投立法的縣市,之後彰化、高雄市等縣市議會都先後通過公投自治條例,如今,花蓮鄉親有重要聲音需要讓中央清楚了解,公投法就一定要通過。
傅?萁縣長說,蘇花高公投可使民眾對公共政策能有表達意見機會,落實主權在民精神,依公投法規定及花蓮縣實際需要,以及法律規定,公民投票適用事項,有自治條例的複決、自治條例立法原則的創制及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但不包括預算、租稅、投資、薪資及人事等事項。
傅?萁縣長說,他在競選時,即大力疾呼蘇花高政策訴諸公投,這個政見政策一定要付諸實現,所以懇託我們的縣議員大力支持花蓮縣民的需求,讓花蓮人透過公投展現花蓮縣民意,讓花蓮人對蘇花高公共議題,用公投的方式呈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