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踴躍辦理寵物登記,並落實犬貓的源頭管理,雲林縣自今(99)年元月1日起,開始實行寵物登記費減免的優惠措施,即民眾攜帶寵物至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委託的寵物登記機構辦理寵物登記時,已絕育的寵物免收寵物登記費,未絕育的寵物收取寵物登記費100元。
依據現行的寵物登記收費標準規定,飼主攜寵物辦理登記時,未絕育的寵物,飼主需繳納登記費1,000元、晶片成本及植入費300元,以及狂犬病預防注射費200元,共計1,500元;而已絕育寵物,飼主則要繳納登記費500元、晶片成本及植入費300元,以及狂犬病預防注射費200元,費用總計為1,000元。據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減免寵物登記費用,飼主可以分別省下900元以及500元。
目前大部分的飼主常因偏高的寵物登記費,而未替飼養的寵物辦理登記,這些未辦理登記的家犬、家貓一旦走失或者因為飼主無法繼續飼養而棄養時,就會成為街頭的流浪犬、貓,進而產生公共衛生、環境保護以及社會秩序等問題,除了影響居民生活外,更增加社會對流浪動物捕捉、收容以及後續處理的成本負擔。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的規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民國88年起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政府已經規範並且賦予了飼主替飼養的寵物辦理寵物登記的權利與義務,寵物登記除了能給寵物一個身份,保障飼主與寵物的權利,而且寵物若不小心走失了,還可以有效率的尋獲,避免侵佔糾紛的發生,另一方面替寵物辦理登記亦為飼主應盡的義務,除了可強化飼主對寵物的管理責任,更能遏止惡意棄養所衍生的流浪狗等諸多問題。
家畜疾病防治所更表示,希望能夠藉由寵物登記費用的減免,而提高飼主替飼養寵物辦理登記之意願,並且鼓勵飼主幫寵物進行絕育,以達到犬貓的源頭管控,除能藉此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並可降低政府每年花費於流浪動物處理之費用,而且民眾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依動保法規定將可處新台幣3仟元以上1萬5仟元以下之罰鍰。
另外政府為了防範寵物業者過度的繁殖寵物犬、貓販賣,並避免因繁殖過盛而衍生的寵物棄養潮,已修法規範寵物繁殖及買賣業者,於買賣六月齡以下之寵物時,應植入晶片。民眾如有向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購買寵物時,一定要記得先請業者將寵物植入晶片後,才可購買,可別讓自身的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