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修鍾理和故居
搶修鍾理和故居保護珍貴客家夥房
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為搶修因莫拉克風災損害的鍾理和故居,積極向行政院客家委員委會爭取了1,850萬元經費,並於15日邀請專家學者、故居所有權人、現住戶及當地村民參與相關工作會議,會中就故居現況保存或原貌修復、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古蹟或歷史建築等議題進行討論並取得共識,以期搶救客家文學名人故居文化資產,保護珍貴的客家夥房文化資產。
已故文學家鍾理和先生的故居,位於屏東縣高樹鄉廣興村,這座建築面積300多平方公尺的客家傳統建築走過100多年的歲月,在鍾氏家族的記憶中是充滿懷舊感恩情懷的精神所在地。
鍾家後代親戚鍾辛煌說起,鍾理和先生於1915年在屏東縣高樹鄉廣興村這座故居出生,在此成長走過青少年期,直至18歲時才遷居高雄縣美濃鎮,後來美濃鎮興建鍾理和紀念館,致使很多人以為鍾理和先生是美濃人,其實鍾理和先生是屏東縣高樹鄉道地的客家子弟。
鍾理和小時候和遊伴經常穿梭在左橫屋中庭嬉戲書房就在左橫屋的廂房,窗外伴讀的是已有100多年樹齡夜合花及桂花樹,老樹依然存在,往事卻只能在記憶中追尋。
中庭廣場兩邊對稱的小水池,係儲備飲用水與清潔用水之所在,因日治時代水利尚不發達,而實施輪流供水制度,每5日供水1天除灌溉外,當日除小孩外戶內人員都必須到水圳挑水來儲備5日飲用水與清潔用水,但因右橫屋翻修後已拆除右邊水池,僅餘左邊水池供後人瞭解先人在生活不便利下,如何克服困境。
客家事務處處長古秀妃表示,鍾理和故居歷經時代變遷,建築物老舊損壞嚴重,雖仍有鍾氏家族成員居住其中,但其居住機能以及重要性已不如往昔。修復之後的故居應賦予新的功能與意義,以延續其生命並提升其影響力。修復後除能恢復鍾理和故居建築本體原有之建築風貌與機能,同時為鍾理和文學精神帶來更大的宣傳效益並重建故居與社區屬性上之意義。
由於鍾理和故居所有權系家族共同持有,依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補助要點作業規定,必須取得所有家族全部同意搶修後提供公眾使用5年以上之同意書,過去曾經客家事務處邀請全部家族召開說明會,但會中有家族成員持不同意見,以致本案中斷暫緩辦理,但經縣府客家事務處1年多鍥而不捨的努力溝通協調,終獲得所有權人同意書,並由客家事務處提報申請補助計畫書向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爭取補助經費進行修護工作。
本次工作會議除了邀請古蹟修復專家學者賴福林老師、鍾鐵民老師及文化處文化資產科曾龍陽科長到場指導修復方式外,另邀請鍾理和故居的18位所有權人參與本次會議,尤其是遠住台北的鍾佐飛及鍾佐恭兩人為支持本案,特地南下參與並簽認同意故居未來能登錄為歷史建築,也期望故居修復後能作為提供客家文學展示教育之機能場域,創造社區居民休閒、遊憩功能,建立聚落居民表達環境改造理念及意見交流之機制,藉此凝聚聚落民眾之認同感與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