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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部內查獲女子脫衣跳艷舞、男客悻悻然抱怨警方掃興
2010
01/12
20:48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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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2 20:48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99年01月09日23-02時執行辦擴大臨,臨檢高雄市前鎮區草衙三路52-1號「爆米花小吃部」,警網巡邏車技巧性地未開警示器、悄悄然到達後,該小吃部把風少爺渾然不知,直至穿著制服之所長鍾睿賢及3名員警走至小吃部大門口,把風少爺始發現驚慌失措迅速衝進該小吃部A2包廂,對包廂內大喊「衣服趕快穿起來!!」,惟為時已晚,所長及員警見狀立即反應亦緊跟隨在後,一個箭步上前抓住一絲不掛、三點全露花名「漂亮」翁姓女子(36歲),同時亦發現包廂內另有1名花名「錢錢」陳姓女子(27歲)亦是一絲不掛、三點全露。2名女子見警察到來,隨即驚慌抓起衣服遮蔽胸部、下體等重要部位。

偵查後發現李姓、龔姓男子係於當日凌晨0時左右至該小吃部包消費,點了翁姓、陳姓女子坐檯,2名小姐進門後隨即自我介紹,然後表示公司有招待「特別秀」,隨即隨音樂跳艷舞,並將衣服脫到一絲不掛直至警方到達。事後2名男客悻悻然抱怨警方查緝動作掃興,未盡興還被留置偵訊至天亮。全案訊後將該小吃部負責人及現場李姓經理、羅姓、李姓少爺及2名小姐等工作人員依妨害風化罪移送法辦。

上傳時間:2010-01-12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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