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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保安警察大隊員警執行護鈔任務適時遏阻詐騙集團騙取500萬鉅款
2009
03/10
07:11
陳玉芳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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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07:11
陳玉芳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迅雷中隊威力11警組小隊長蘇0能、警員陳0海、許0法、韓0國等4員,於本(03)月09日執行14時至18時執行轄區巡邏勤務,於15時45分許接獲景平通報,前往三民區九如一路502號花旗銀行,民眾請求護鈔。蘇等4員警接獲指示後,於15時51分許至該銀行護送女市民蕭00,於銀行提領二個手提袋共計5佰萬現金,要求警車護送。該警組於護送途中,蘇等4員心生納悶詢問提領鉅款用途及金額?蕭女答稱所提領之伍佰萬元鉅款,係因「接獲中華電信來電指稱因積欠電話費,已法院強制執行」及另一名自稱法官說:「她在台北縣牽涉多起詐騙案件,現已遭法院通緝中,並已遭限制出境,需提領現款等候通知,法院會派人至家中處理等語,以證明自己之財務能力,並非詐騙之人,且無逃亡之虞」;故蕭女始領取鉅款欲回家中等後電話通知。蘇警員等4員查覺有異應係詐騙集團所慣用技倆,除立即勸阻蘇女交款,並立即通報165反詐騙中心及立即回報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另依景平指示:迅速將該蕭女及鉅款載往轄區龍華所接辦;蘇警員等4員執行護鈔,機警敏銳,主動查詢,發覺可疑,適時阻止詐騙集團惡劣行徑,使蕭女免失鉅款(500萬元),除深得蕭女感謝,對歹徒之詐騙行為得以立即有效遏止。該局在此特別提出呼籲,民眾如有接獲類似電話應細心查證,以免受害。

上傳時間:2009-03-10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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