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要當心了,因為近半年來嘉義縣環保局已對轄內營建工程業主開出4張油品不合格罰單,難道單純開車加錯油也會遭到環保局開罰嗎?對此,環保局表示,這幾件油品超標案件皆為營建工程施工機具使用中油品,硫含量超出法定限值而逕行告發處分,並非針對一般個人所使用汽機車油品之告發案件。
由於近年來國際原油價格飆漲,連帶汽、柴油售價也節節攀高,部分營建工程承包商在成本考量下,使用來路不明的非法油品,或添加含硫量較高的漁船用油,以節省成本開支。但這樣的行為,不但會使車輛、機具的引擎容易損壞,也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因此環保署為從源頭管制,已於95年1月5日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引擎使用之液體燃料超過限值或種類者,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進行管制,而營建工程施工機具引擎使用之液體燃料(柴油)含硫量限值為50ppmw,如超過限值即屬易致空氣污染的物質。
嘉義縣環保局每年度均會針對轄內營建工程進行施工機具油品抽測作業,98全年度檢驗結果顯示有4處營建工地油品中硫含量有超標情形,最嚴重者甚至超過法定標準值達5倍以上。因此,環保局呼籲勿心存僥倖,違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以五千到十萬元罰款,提醒營建業者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