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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府與農民力爭,農委會終於同意荖葉、荖花納入天然災害救助
2010
01/09
16:48
呂芳芳
台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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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9 16:48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荖花、荖葉為台東縣重要經濟作物,中央政策原規定,97年通過專案登記種植之田區,方可辦理天然災害救助。經過縣府結合地方民代極力爭取之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昨日發布新聞表示:同意放寬專案種植土地規定,只要荖花、荖葉作物種植在合法土地上,均可納為農業天然災害之救助項目,每公頃救助24,000元。

縣府表示,農委會原規定,97年通過專案種植登記之農民,於遭受農業天然災害時,才可以納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特用作物之救助對象,否則不予以救助。縣府及部分未辦妥登記之農民認為,如此造成差別救助之待遇,未符合公平原則,紛紛向中央力爭,終於獲得正面回應。

縣府進一步說明,荖花、荖葉栽培後易造成連作障礙等問題,農民須換地種植,且荖花、荖葉產業相關從業人員達2-3萬人,為該地區重要農業經濟作物,因此,一年多來,縣府即不斷透過相關管道,建議取消專案種植才納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之規定,而是應比照一般農作物審核標準,只要達到20%農損比率之合法土地,不論有否辦妥專案種植登記,均可一體均霑,才算公平。

適逢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日前前來台東聽取農民意見,黃縣長、鄺前縣長、農業處長鄭新興及新科議員陳志峰及吳景槐率臺東縣荖花荖葉協會幹部極力陳情,陳主委聽進去了,返回台北後,即刻指示農糧署研議放寬規定,展現超高行政效率。

惟農委會亦表示,將合法土地種植之荖花、荖葉,納入天然災害救助,係以農民遭逢災害協助減少損失之觀點辦理,在產業政策上仍秉不鼓勵、不輔導產銷之立場。未來,將與衛生單位結合,加強宣導食用檳榔及荖花、荖葉對消費者身體健康之影響,從源頭減少食用,達逐年減少種植面積之目的,並將規劃辦理農藥殘留檢驗,降低食用風險。

上傳時間:2010-01-0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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