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心.在地情」音樂電影劇本活動開跑,徵選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需於1月31日前提出一萬字劇本綱要,入圍前12名可得5000元獎金;第二階段於4月30日前再選出5名得獎人,各頒發新台幣10萬元,詳情請洽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第一階段於1月31日前提送1萬字以內之劇本綱要。名額:初階選出入圍12名,於4月30日前完稿交件,進入決審,依限完成劇本並經決審得獎者,每人頒發補助金新台幣10萬元,唯進入決審未獲獎者,每名擇期頒發補助金新台幣5,000元(預計7名),得?揭曉日期為5月31日。
評審標準劇本內文之流暢程度:10﹪、劇本契合主題的程度20﹪、屏東形象的呈現度:15﹪、考量劇本所需資源,包括演員人數、製作成本預算等:30﹪、劇本題材的創意展現度:25﹪。參賽作品需以現有劇本大綱及劇本,以屏東在地的人事物音樂為主題,同時未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郵寄徵選作品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補助劇本,以掛號郵寄(900)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心.在地情音樂電影劇本徵選」收。
每人參賽以一部劇本為限,參賽劇本需為原創劇本,除改編自其本人之文學創作作品外,不得為改編他人之著作,且應未獲國內外劇本徵選得獎,並不得為已開始攝製或攝製完成之著作。有關本徵件相關事宜請洽,詳情請洽08-7340659,屏東縣政府表演藝術科,或上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