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自99年1月1日起,為推動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工作,在台南市連鎖超商及量販店等,分階段全面實施「我是筷樂一族、我不用免洗筷」--推動店家不主動提供免洗筷政策,第一階段推動至賣場及超市,第二階段推動至連鎖便利商店,第三階段推動至自助餐店家;以往民眾前往商店購買便當或泡麵時,有時店員不待顧客開口索取免洗筷、匙,便主動附上。這些ㄧ次性產品雖方便但從環保的角度看,方便、快捷的背後是大量資源的浪費與垃圾的堆積。
預估目前台南市轄內約有400多家便利商店、量販店、超市及其他販賣業者,估計免洗筷用量,每年約有66.6公噸,約相當於800萬雙;推動不使用免洗筷措施,一年預估可省下約640萬雙免洗筷之垃圾量,減少約50公噸二氧化碳之產生,約少砍1千8百棵二十年大樹。台南市環保局特地自99年度起贈送「我是筷樂一族、我不用免洗筷」立牌,目前參與OK超商、全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股)公司、萊爾富(股)公司、新光三越、遠東百貨、小北百貨、家福股份有限公司、惠康百貨(股)公司、俗俗的賣生鮮超市及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商家響應,共計約發出600張標語,已提前達到第二階段目標,環保局提醒您,不論在家、在外用餐時,都使用自家準備的餐具,若屬第三階段自助餐業者欲索取「我是筷樂一族、我不用免洗筷」立牌,請洽台南市環保局06-2686751分機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