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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府環保局嚴格執法,對違反水污染防制法情節重大者命令停工
2010
01/06
18:57
方宜玲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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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6 18:57
方宜玲 雲林縣 報導

有關99年1月4日媒體報導「雲林農田重金屬污染」,雲林縣環保局澄清,雲林縣所轄北港鎮溝皂里皮革廠製造水污染乙情節,已確實針對該地區製革業進行稽查管制,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行為,皆已依法處分,98年針對稽查次數計有122家次,放流水採樣計有41家次採樣,其中有處分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者計有23次,其中三家工廠於98年7月份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屬情節重大者,已由本縣環境保護局依法命令停工,另餘四家仍營運之業者,仍持續加強稽查及放流水採樣送驗。

環保局自98年6月1日以來,已於溝皂地區共採集土壤樣品共23點次,採樣地點都是民眾指定,並現場判斷最有可能受污染處,除確認污染來源與污染行為人外,經採樣檢查後發現該區域有3筆地號土壤中鉻濃度已超出「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已分別於98年7、10月要求污染行為人進行污染改善,復於11月進行驗證時,發現2筆地號仍未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目前正辦理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相關程序中,上述污染問題已進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相關程序,絕無護航無法整治之情事。此外,經調查並未發現砷與銅超出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之情形,僅曾測得砷超出土壤污染監測基準,然經查皮革廠製程並未排放砷至放流水中,是否屬地質背景值所致,將持續進行調查。另於98年7月13日於溝皂社區環保自救會蔡大復會長指定靠近污染源之民井採樣檢驗地下水以了解水質狀況(檢驗項目為一般項目、重金屬),經檢測結果氨氮、鐵、錳有超過地下水監測基準情形,重金屬部分尚符合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環保局亦已規劃於適當地點設置地下水標準監測井,並將持續對於排水溝渠沿岸擴大調查,以確保農地土壤符合標準。

針對報導所述北港鎮溝皂里皮革廠,環保局多次稽查,發現有露天堆置污泥部份均依違反廢棄物處理法告發處分;另亦曾於其他鄉鎮查獲皮革廠隨意棄置污泥之情形,該案已移請地檢署偵辦。另報導所提塑膠桶廢液方面,據查乃屬原料,非屬廢液,業者已將其塑膠桶移至廠房內,以免遭民眾質疑。

環保局表示將持續加強該區四家仍營運之業者,若查獲違法必定嚴懲不貸。

上傳時間:2010-01-06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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