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民國80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
寒假即將來臨,且春節長達九天假期,許多家庭安排出國旅遊,臺中市政府呼籲民國80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以免造成困擾,影響遊興。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惟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因具有役男身分而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出境的問題,美好的出國計畫因此泡湯。
99年1月1日起,民國80年次男子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如果於役齡前一年(18歲)的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