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機車約有57萬輛,其中二行程機車約有19萬輛,機車所造成的廢氣排放量是相當驚人的,若能夠有效地以低污染車輛進行替代,則能夠達到廢氣減量的效果,有鑑於此,臺南市環保局於98年12月28日召開「新購電動車輛補助要點(草案)公開說明會」,並邀請電動車輛廠商共同研商討論,會場獲得各大廠商讚賞臺南市推動電動車輛之魄力,99年電動車輛補助政策包含經濟部認可補助之電動機車、環保署認可補助之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之機種,期望能以綠色運具取代汽油車,有效降低空氣污染,讓空氣更清新的目的。
臺南市為邁向低碳綠色永續城市,以補助獎勵汰舊老車並購買綠色運具,97?98年共補助1000台電動輔助自行車,99年編列400萬預計補助2000台電動車輛,且增加補助對象包含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均可申請,500萬汰舊二行程機車5,500台;其中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每輛環保署補助3,000元,環保局加碼補助2,000元,最多可獲得5,000元輔助;電動機車經濟部補助8,000-11,000元,環保局加碼補助2000元,二行程機車汰舊換新購電動機車環保署補助3,000元,可獲得1萬至1萬3千元補助。二行程機車汰舊部分,機車出廠年份在民國83年1月以前出廠為2,800元,90年1月以前出廠為1,800元,共計5,500台。
騎乘機車1公里將產生0.055公斤碳,如果以綠色運具代替汽機車,每天減少2萬台車輛,可節省近2,200萬噸汽油,減少7,100噸廢氣污染。99年綠色運具補助將可削減二氧化碳1,860噸/年,延緩全球暖化速度;99年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削減效益相當於少吸二百萬根的二手菸。臺南市環保局呼籲民眾多購買綠色運具,一來可減少廢氣污染;二來可改善本市空氣品質,綠色運具普及運動盛行,還給城市清新呼吸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