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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消防局頒獎表揚鳳凰志工榮獲內政部頒發志願服務銀、銅質獎章
2009
12/31
17:53
謝美瑩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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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17:53
謝美瑩 高雄市 報導

局長黃志榮公開表揚三位鳳凰志工優良事蹟,並頒發得獎證書、銀(銅)質徽章(記者謝美瑩攝)

 

局長黃志榮公開表揚三位鳳凰志工優良事蹟,並頒發得獎證書、銀(銅)質徽章(記者謝美瑩攝)

 

高雄縣消防局頒獎表揚鳳凰志工榮獲內政部頒發志願服務銀、銅質獎章

高雄縣政府消防局三位鳳凰志工,榮獲內政部頒發志願服務銀、銅質獎章,分別為鳳山鳳凰志工分隊副分隊長王菊英(銀獎)、幹事陳家勝(銀獎)及中庄鳳凰志工分隊副分隊長楊秀芳(銅獎)等三員,其於九十八年二月申請「內政部自願服務獎勵」,日前榮獲銀、銅質徽章,內政部特頒得獎證書。獲此殊榮,真是難能可貴,足見平時三人在工作崗位中辛勞付出與努力奉獻之表現。

?表彰鳳凰志工優異表現,局長黃志榮特於昨日上午九時,假該局局務會議中,公開表揚王菊英等三人優良事蹟,並頒發得獎證書、銀(銅)質徽章及每人「平安無災、榮耀消防、功不唐捐」水晶文鎮乙座,以茲嘉勉,獲與會人員熱烈掌聲。

獲獎的三位志工,於擔任該局鳳凰志工協勤緊急救護工作期間,無怨無悔付出,其積極進取之態度及對於社會公益之熱忱,均表現於救護專業上,實為志工樹立良好之典範。此次獲獎消息傳來,分隊所有同仁無不與有榮焉,足見其平日對消防救護領域之貢獻與熱忱,秉持著「鳳凰心、菩薩情」之精神,持續默默付出。

消防局長黃志榮表示,依據「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規定:第二條,獎勵之志工為從事民政、戶政、役政、社會、地政、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營建、警政、消防、兒童或其他有關內政業務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一千五百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另第五條規定之獎勵等次需:一、服務時數1500小時以上者,頒授內政業務志願服務銅質徽章及得獎證書。二、服務時數2000小時以上者,頒授內政業務志願服務銀質徽章及得獎證書。三、服務時數2500小時以上者,頒授內政業務志願服務金質徽章及得獎證書。

黃志榮局長說,本次該局三位志工,榮獲內政部頒發志願服務銀、銅質獎章,對其平日的貢獻與付出,給以最高的敬意與祝賀,也希望更多的社會人士,加入該局志工團隊,使我們的社會人民生活更祥和、安康無虞。

上傳時間:2009-12-3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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