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為推動明德水庫觀光事業之發展,加強水域南北岸之交通流通,且為完成明德水庫北岸(126縣道)及南岸(苗16)之連絡運輸道路,使成一完整之環湖道路,並解決南岸道路每遇豪雨即造成道路中斷問題,爰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環湖景觀橋計畫內容包含部分保護區為道路用地(0.0682公頃)、部分水庫專用區為水庫專用區兼供道路使用(0.0437公頃),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12月8日第720次會議審決通過在案,因部分變更範圍超出公開展覽(98年5月11日至98年6月9日)草案範圍,爰決議再次補辦公開展覽。
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29日指出,此案公開展覽期間自98年12月25日至99年1月23日止,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予以參考審議。
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說,公開展覽說明會將於民國99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假頭屋鄉公所3樓大禮堂召開,請踴躍參加。
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表示,「明德水庫環湖景觀橋案」都市計畫書圖,公開展覽於頭屋鄉公所及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請踴躍洽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