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推動「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計畫」,補助人力協助受災縣市辦理災後重建工作,屏東縣可提供災民2千個工作機會。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21日主持莫拉克颱風重建委員會工作會報,聽取勞工處代理處長謝明章計畫簡報後,裁示各單位主管要儘快在期限內提出計畫人力需求,以增加災區失業者就業機會。
屏東縣政府表示,執行期間自99年1月起(最長6個月),以進用災區失業者為限,工作津貼每小時100元,每月最高176小時,由公立就業服務中心依規定推介災區失業者。縣政府各單位已著手規劃災區弱勢對象照顧服務,促進災區觀光產業發展,倡導災區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及其他災區重建相關工作等項目。
另外,勞委會因應就業市場的需求,預計提供全國1萬5千個公部門短期就業機會,從99年1月起至99年7月(最長6個月),以進用特定對象為原則,每日工資800元,由縣政府自行僱用或由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推介辦理公開招募。
工作內容包括:照顧獨居老人、身心障礙服務、婦女福利、兒少福利、兒童發展、單親家庭、外籍配偶家庭等關懷訪視。觀光旅遊地點之環境景觀維護、導覽解說、旅遊資訊彙整提供。
協助勞工安全衛生檢查、職場規範說明、工作環境危險程度和安全應對措施,提供就業相關資訊及協助民眾就業,副縣長鍾佳濱也請相關局處在期限內提出人力需求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