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時榮/高雄市報導]有關高雄市99年度至100年度高雄市衛生局指定辦理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為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經營)、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國軍左營總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高雄市立旗津醫院(委託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經營)、財團法人天主教聖功醫院、健仁醫院、靜和醫院等13家醫療機構為高雄市辦理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