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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將嚴格執行稽查露天燃燒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緩
2009
12/09
18:26
林永明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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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9 18:26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農民於稻作收割期間隨意露天燃燒使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記者林永明攝)

 

環保局將嚴格執行稽查露天燃燒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緩

本年度因強烈東北季風在高雄縣造成「沙很大」現象,加上莫拉克颱風的影響造成高屏地區多處水患,導致大量河床地裸露,季風吹起大量揚塵,且目前正逢二期稻作收割期,農民往往於稻作收割期間隨意露天燃燒,使空氣品質嚴重惡化。

經統計露天燃燒主要燃燒物質,以農業廢棄物佔大多數,約佔所有燃燒種類的七十五%,隨意露天燃燒容易發生火災造成環境或生命財產上莫大的傷害,且嚴重造成周遭居民健康的危害。

環保局表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違反第三十一條第ㄧ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八條:無空氣污染防設備而燃燒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倘?因露天燃燒導致發生?禍造成傷亡時,需負連帶刑事責任。

此外燃燒廢棄物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有害物質、粒狀污染物、臭味及濃煙…等皆會刺激氣管造成過敏患者咳嗽、氣喘等症狀,影響人體呼吸道及肺部功能,若燃燒行為發生於農地,將導致農地生產力下降,影響農作物收成,且燃燒產生的有害物容易滲透至地面水體,導致整個地面水體受到污染,對環境有重大的不良影響。

環保局表示,稻草或其它農業廢棄物即為良好的有機物質來源,如果燒掉相當可惜,建議農民於稻作收穫時採用附掛式切割後,再將稻草切碎均勻撒佈於田面,經曝曬乾燥後,再翻犁入土中二週以上,可增加土壤肥沃,對下期農作有增產效果,並減少化學肥料的使用,一舉數得。為禁止露天燃燒行為及大家的健康,若有發現露天燃燒行為,請撥打高雄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免付費陳情專線O八OO-O六六-六六六,環保局將即派員前往處理。

上傳時間:2009-12-0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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