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後壁鄉嘉田村崩埤段前經檢測出農地土壤重金屬鉻含量超過管制標準,臺南縣環境保護局為求慎重,確認受污染程度及範圍,為消費者權益把關,配合環保署土基會進行擴大調查範圍,進行大規模採樣,總計有108個採樣點,調查面積約計28公頃。
臺南縣環境保護局配合環保署土基會於98年11月17日起以超翔公司為中心,進行其周圍300公尺土壤採樣,共計採取108個樣品送檢。該檢測報告出爐,108個測點中僅有5個測點之土壤重金屬鉻含量超過管制標準,其餘103個採樣點均符合管制標準。
檢測結果顯示,重金屬鉻超過污染管制標準的5個測點,均距超翔公司100公尺左右範圍內,且大多位於坵塊之土堤(田埂)旁,濃度向外延伸有降低的趨勢。5個測點重金屬鉻含量超過管制標準之土地,其中有2筆地上有種植食用作物為水稻(面積約為0.3公頃)及花椰菜(面積約為0.36公頃),經檢測後作物並無受污染之情況,惟為慎重起見,地上農作物(水稻、花椰菜)己於12月7日全數銷毀,總計銷毀8,100公斤。另外3筆土地均為無地上物之空地,其中1筆位於崴光場址中。
上述3筆土地之其中1筆土地其檢測結果,除鉻、鎘、銅及鉛有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的情形外,污染物鋅的濃度(115,000mg/kg)甚至超過污染管制標準20倍,因採樣當時即發現地表上有爐石,且所採的樣品疑似為廢棄物而非屬土壤,所以鋅的濃度才會如此高,此塊土地是否遭非法棄置,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已著手進行調查工作,以釐清相關問題。
臺南縣環境保護局江局長表示,後壁鄉此次雖傳出農地鉻含量超過管制標準,但經調查後,受到影響之農地範圍不到1公頃,且鄰近超翔公司,地上物經檢測結果並未受污染;針對受污染土壤,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規定,要求污染行為人限期提出污染改善計畫,送環保局備查後進行污染改善工作,如未依限提出,即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命污染行為人提出污染控制計畫,屆時仍未提出者,將依違反土水法第36條規定,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未補正或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臺南縣環境保護局江局長強調,後壁鄉稻米經檢測後確實未受污染,亦請消費者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