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接獲民眾向消保官反應,機車定檢站驗車收取高額檢驗費,經環保局了解實際情形後發現,實為民眾委託非定檢站之機車行代為送驗並收取檢驗費用,而非環保局認可之定檢站驗車收取檢驗費用。
環保署自97年元月起,將機車排氣定檢的期限,由原先兩個月放寬為三個月期限,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出廠滿三年以上之機車,每年應依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期間內至本縣認可的排氣檢驗站接受排氣定檢,未實施定期檢驗的車主,除了處以新臺幣2,000元之罰鍰外,還將禁止換發行車執照,依據環保局統計資料,97年因機車未定檢遭受處分之案件數為1,780件,而截至98年11月30日已處分770件,顯示民眾定檢意識已有提昇,若車輛已不再使用或不堪使用,也請車主儘速至監理單位辦理車牌報廢及車籍註銷,以免愛車逾期未定檢而受罰。
環保局江世民局長表示,機車排氣定檢是為了改善空氣品質,此項排氣檢測是免費服務。若檢驗不合格時,經車主同意有需現場立即維修更換空氣濾淨器及化油器等零件,才會向民眾收取零件費用。另機車排氣檢驗站招牌均有明顯標示「臺南縣環境保護局委託」字樣,民眾欲前往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時,請先認明為環保局認可合格之定檢站。此外本局為確保機車定檢站服務品質,不定期以匿名實車測試定檢站測試結果及稽查服務品質。若對定檢站服務品質及態度不滿意,或有未經車主同意即逕行更換機車零件之情形,歡迎民眾至環保局檢舉,希望可以全民一起監督及維護定檢站的服務品質。
此外,台南縣目前設置138家機車排氣檢驗站,與去年同期相較檢測車輛數也增加了2萬2千輛次左右,然而,由於台南縣幅員遼闊,目前尚有山上、左鎮、龍崎三個鄉鎮未設置定檢站,造成未設定檢站的鄉鎮,民眾檢測意願低落,也導致管制工作的困難。?服務山上、左鎮、龍崎三個鄉鎮民眾,環保局特別設置一部移動式定檢車,安排每月第二、三週巡迴定點提供免費檢測服務,以服務更多偏遠山區村落之民眾並提高稽查管制成效。
為了全體縣民的健康,維護空氣品質已是環保局的重要工作,更是每一位車輛使用者應該有的義務,希望民眾養成定期將愛車保養維修及定檢的好習慣,進而降低對空氣品質的影響,使機動車輛排放廢氣獲得適當的管制,並減少空氣污染對於人體健康的危害,還給大家一個更清淨的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