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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衛生局抽驗生鮮蔬果農藥殘留、肉品磺胺劑都符合規定
2009
12/04
17:58
李春生
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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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 17:58
李春生 嘉義市 報導

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及肉品之安全,嘉義市政府衛生局依年度食品安全抽驗計畫,11月份至生鮮超市、傳統市場、果菜市場等販售場所抽驗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情形,共抽驗菠菜、小白菜、黃玉米、葡萄柚、小黃瓜、芥菜、茄子等7件生鮮蔬果檢驗農藥殘留項目及5件豬肉檢驗磺胺劑,檢驗結果都符合規定。

97年6月11日總統令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條文修正案,對於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第11條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規定,從修正前罰鍰4~20萬元,提高至6~30萬元。

衛生局呼籲由於農藥均有不同程度之水溶性,為減少攝入蔬果之可能農藥殘留,建議民眾在選購蔬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如CAS吉園圃標誌者,以確保飲食安全,清洗蔬果時應儘量去除外葉及外皮,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食用前應以流動清水沖洗數次,並重複換水浸泡10至20分鐘,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次後再食用,有助於去除殘餘之農藥。

上傳時間:2009-12-0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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