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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夫 索錢不成持刀傷妻 放火燒屋
2009
11/30
14:34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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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0 14:34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有多筆素行前科之男子賴○昌(53歲),於98年11月28日下午17時30分許向黃姓妻子(42歲)索錢不成,即持刀柄猛敲其妻子頭部10幾下及髒話辱罵,造成黃女頭部受傷,適時其女兒見狀欲打電話報警時,賴嫌隨即逃離,並打電話回家稱如不給錢就要放火燒房子。

苗栗警察分局30日表示,賴○昌於28日晚上20時40分持2瓶裝有汽油之寶特瓶回家,引燃寶特瓶內之汽油後即朝自家房子屋頂及家前草坪丟棄縱火燒屋,其兒子發現住家失火後立即報警,苗栗警察分局勤務中心接獲火警報案後立即調派線上巡邏警力前往處理協助滅火,並於現場將賴嫌逮捕,起獲裝有汽油之寶特瓶2瓶、水果刀1把、木棍1支等案犯工具,警方於29日偵訊後依妨害自由、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將賴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賴嫌向黃女(妻子)要錢時,不僅持刀柄猛敲妻子頭部,還以髒話辱罵,在女兒欲報警時,賴嫌立即逃離,並打了3通電話回家稱:如果不給錢沒關係,就要回去放火燒房子。黃女及女兒兩人受到驚嚇後,跑到住家附近樹林躲起來,幸好賴嫌縱火時,其兒子有發現住家失火而立即報警,消防隊迅速到場將火勢撲滅,才未造成人員傷亡。

賴嫌曾犯多項刑案資料仍不知悔改,明知縱火將造成無法預知傷害,警方偵訊後依妨害自由、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將賴嫌移送法辦外,還建請檢察官申請羈押,防止賴嫌再度傷害其家人。

警方呼籲,身處在家暴恐怖陰影中之被害人,應勇敢走出來,撥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由專業的工作人員提供各項線上諮詢服務,並向警察、社工、親朋好友及社團等救助,以阻絕暴力持續危害。

上傳時間:2009-11-3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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