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台東縣98年11月份道路安全聯繫會報
2009
11/28
18:27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349) | | | |
2009-11-28 18:27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台東縣98年11月份道路安全聯繫會報,於日前在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由縣府秘書長吳有進主持,警察局長林志熹、各相關單位、各警分局及道安會報各小組人員與會,吳秘書長特別指示各單位以提供外地遊客及本縣民眾一個「舒適便捷的行旅、安全順暢的交通」,期提振觀光經濟效益。

吳秘書長表示,縣府團隊為打造臺東成為觀光大縣,除配合豐富的人文資產、自然景觀及農業特色,持續規劃辦理各項大型活動,吸引外來遊客蒞轄觀光、消費,這幾年更積極投入觀光景點及風景遊憩區的整理與興建,然而「交通」是提振觀光經濟效益之首要課題,提供「舒適便捷的行旅、安全順暢的交通」,一直是我們追求的理想,也希望各編組單位朝此一既定目標戮力以赴。

另外,會報各編組小組配合機關團體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時,應結合廣播媒體、地方協勤民力、志工或其他行政資源,有效深入社區、機關、學校、團體強化交通安全教育與宣導;並可廣泛利用交通部及警察局製發之宣導短片,配合公開集會活動時播放使用,或尋覓適當地點懸掛宣導旗幟等措施,確實提供民眾及學生瞭解,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轄內現有多處道路施工中,請施工主管單位,依提送本會報交通維持計畫書內容,嚴格督促施工承包廠商,做好安全管理及相關警示維護措施,另施工路段應加強日(夜)間警告及照明導引設施,以避免因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不當而發生交通事故,衍生後續之民事、刑事或國賠責任問題。

交通事故經分析肇事原因以人為因素居多,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除施以鐵腕強力執法外,有關民眾對於用路警覺性與交通事故之預防仍有待加強,建請教育小組加強學童交通安全教育,從小培養知法守法的觀念;另請宣導小組利用電子或平面媒體灌輸用路人「知法要真、守法在行」的正確態度,運用社會行銷做為交通安全工作推展的一項利器,以期達到「車暢其流、人安其行」的交通環境。

上傳時間:2009-11-28 18:2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呂芳芳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