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台南縣長建議修法加強煙毒犯的有效管理及輔導
2009
11/26
18:56
黃莉寬
台南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35) | | | |
2009-11-26 18:56
黃莉寬 台南市 報導

 

台南縣長建議修法加強煙毒犯的有效管理及輔導

日前台南縣永康市區發生當街槍殺案,根據警方逮捕到的嫌犯資料,顯示都犯有煙毒前科,讓推動「醫療替代刑罰」的蘇煥智縣長有很大的感觸,今(26)天上午利用議會總質詢的空檔,談及他的觀點及建議,表示政府不該放任煙毒犯趴趴走,認為改善社會治安的關鍵是對煙毒犯的有效管理,而且要修法賦予警方強制力,才能落實煙毒犯的檢測管理,進而輔導煙毒犯接受美沙酮替代療法,如此才能讓他們回到社會上班工作,有再生的機會。

蘇縣長表示,治安惡化與吸毒人口有密切的關係,為此他和副縣長顏純左醫師積極推動醫療代替刑罰,2005年台南縣等縣市試辦「清潔針具」計畫,2006年中央開始全面實施「美沙酮替代療法」後,台南地區的犯罪顯著下降;可是上述的政策有漏洞,就是煙毒犯出來後的管理問題,煙毒犯管理不好,就成為危及治安的不定時炸彈,煙毒犯趴趴走,犯罪率升高,社會治安也難以改善。

煙毒犯如何有效管理及輔導,蘇縣長表示,目前煙毒犯管理政策是3個月接受警方驗尿1次,列管2年後即解除列管;如拒絕、逃避抽驗,趴趴走,沒有任何強制力,也沒有罰責,警方也沒有辦法;他建議煙毒犯出來後,前6個月每1個月驗尿1次,並修正相關強制規範及罰責,賦予警方強制力,才能有效管理煙毒犯的問題。

蘇縣長表示,如果沒有任何強制力的規範、罰責,放任煙毒犯趴趴走,將徒增犯罪率,危及社會治安,所以政府要加強煙毒犯的有效管理,並輔導其參加美沙酮替代療法,早日使他們能回歸正常上班作,走上再生之路。

針對蘇縣長提出修法的建議,台南縣警察局副局長陳志榮表示,警察局已依縣長的觀點向法務部提出建議案,希望中央能予重視並適度修正相關法令。

上傳時間:2009-11-26 18:5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莉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