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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一般替代役4月1日起受理申請
2009
03/05
04:48
許明松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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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5 04:48
許明松 屏東縣

98年「政府公共服務大軍」-『一般替代役』業於於3月1日公告,4月1日起受理申請至4月14日截止,凡79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希望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得依意願提出申請;另為推動建置英語環境提昇國人外語能力,本(98)年仍持續受理海外留學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已畢業或應屆畢業役男返國服一般替代役。

縣政府民政處表示,以專長(志工)條件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役別、機關,並持相關專長證明文件至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於4月14日截止申請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郵遞內政部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持國外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之役男,亦應於截止申請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並附中文譯本,併申請書郵寄內政部役政署,另已返國且經徵兵處理者,仍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

為利役男生涯規劃,98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仍結合替代役徵集梯次時程,區分98年下半年(7?12月)及99年上半年(1?6月)二個時段服役之申請名額,由役男依意願及結合履行兵役義務時程規劃,自選單一時段、役別、機關名額提出申請,並按取得服一般替代役資格籤號順序分梯次徵集服役。

上傳時間:2009-03-05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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