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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請儘速繳納113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
2024
09/11
15:31
軒安
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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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15:31
軒安 新竹縣 報導
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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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區監理所提醒您,尚未繳納113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的車主請儘速繳納,未繳納者依法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請車主注意自身權益,以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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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所表示,該所於6月底寄發之繳費通知單繳納期限已屆期,惟仍有部分民眾尚未繳納,尚未繳納的民眾除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車主身分證證號(法人則為統一編號)查詢、補發並於超商繳納外,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及繳費,既方便又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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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竹所將於近期針對尚未繳納的車主再以簡訊提醒,該簡訊將以政府專用的111短碼發送,若民眾接獲不明的訊息或來源碼,請不要任意點選以免受騙,另可利用超商多媒體事務機、「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求證,並進一步於手機設定封鎖、檢舉該簡訊來源,或通報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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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所另建議民眾可多加利用線上繳費服務,省去臨櫃繳納的交通與麻煩,另外若車主車輛地址(車籍地)登記在新竹縣,尚可憑線上繳費完成之截圖畫面,至該所1樓汽燃費窗口兌換精美好禮(如附圖;恕不郵寄),敬請把握最後機會,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有關汽機車燃料費的繳費或相關問題,歡迎民眾向該所及其轄站洽詢(新竹區監理所:03-5892051#402~406、新竹市監理站:03-5327101#110、桃園監理站:03-3664222#404、中壢監理站:03-4253990#107、苗栗監理站:037-331806#118)。

上傳時間:2024-09-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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