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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98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尚未領取禮金之長輩請儘速補領
2009
11/15
22:27
王時榮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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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5 22:27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醒高市長者,98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已接近尾聲,若有尚未領到敬老禮金之長者,請儘速於98年11月30日以前,攜帶個人身分證及私章(若為代領,請代領人亦須帶身分證、印章)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經)課領取。

社會局表示98年重陽節敬老禮金自10月1日起即陸續由各區公所以郵局轉帳方式或派員親自送達,但仍有部分長者因致送期間不在或因故沒有收到禮金。茲為落實發放原崇敬長者之意,自11月2日起至11月30日止,並於各區公所社會(經)課辦理補發作業,最遲於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仍可至市府社會局補領,逾期則不再補發。

社會局提醒民國33年10月26日以前出生,且於98年6月26日(含)以前設籍高市,而尚未領取重陽節敬老禮金的長者,請於11月30日以前,儘速前往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經)課補領。

上傳時間:2009-11-15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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